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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一卫生院消除火灾隐患不及时被处罚

邵阳新闻网11月28日讯(通讯员 梁晓珍)11月27日,绥宁县一卫生院消除火灾隐患不及时被被绥宁县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

前期,消防监督员对绥宁县麻塘苗族瑶族乡卫生院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卫生院一处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部分电器线路敷设在易燃、可燃构建上,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消防监督员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复查时发现,该卫生院仍有一处电器线路敷设在易燃、可燃构建上,火灾隐患未整改到位。针对复查情況,绥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卫生院进行立案,要求继续完成整改,并处罚款1100元。

在此,消防救援部门提醒,相关部门和社会单位要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主管行业部门要及时督促隐患单位认真落实整改,确保隐患如期整改到位。

来源:邵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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