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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区一幼儿园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被处罚

邵阳新闻网11月28日讯(通讯员 朱玲)11月27日,邵阳市大祥区未来城幼儿园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签收了大祥区消防救援大队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0月7日,大祥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邵阳市大祥区未来城幼儿园有限公司经营的大祥区未来城幼儿园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幼儿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水,不能正常使用,喷淋泵不能正常联动控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大队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23年12月31日前改正,并对邵阳市大祥区未来城幼儿园有限公司立案处罚。

11月17日,邵阳市大祥区未来城幼儿园有限公司向该大队递交了关于申请减轻罚款额度的报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水,不能正常使用,喷淋泵不能正常联动控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火灾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消防设施已保持完好有效。11月21日,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邵阳市大祥区未来城幼儿园有限公司经营的大祥区未来城幼儿园进行了复查,该幼儿园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已整改,消除了火灾隐患,改正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11月22日,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邵阳市大祥区未来城幼儿园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前告知,告知该单位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和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

11月27日,大队监督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邵阳市大祥区未来城幼儿园有限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考虑到该单位积极配合调查与整改,经大队集体研究,决定给予邵阳市大祥区未来城幼儿园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来源:邵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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