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蒋景芬、贺影)洞口县公安局高沙派出所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依托,深入落实“防风险、除隐患、降发案、保平安”专项行动各项措施。6月19日,成功规劝一名网上在逃人员谢某某(女)投案自首。
近日,高沙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某村村民谢某某被安微省固镇县警方列为网上在逃人员。获此信息后,民警第一时间与谢某某取得联系,耐心细致地讲解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充分阐明投案自首对其自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规劝其早日投案。在法律威慑和政策感召下,6月19日,谢某某主动来到高沙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查,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因涉嫌诈骗罪于2023年6月7日被安徽省市固镇县公安局列为网上逃犯。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已移交固镇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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