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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纪委通报5起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典型问题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29日讯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邵阳市纪委近日通报了近期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发现并移交查处的5起违规使用办公用房典型问题。

一、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校领导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8年4月,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在全市开展办公用房使用情况专项督查整改时,隐瞒校领导办公用房配备卫生间、休息室的情况,且未整改。2019年8月,在全市组织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自查自纠时,该校仍然隐瞒校领导假借值班室名义设置日常使用的休息室行为,仍未进行整改。2019年12月,市委巡察发现该校校领导违规配备值班室(休息室)的问题。经实地测量,该校党委书记、时任校长孟一凡,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孙炯办公室面积超标。孟一凡未正确履行主体责任,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此外,孟一凡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孟一凡被免职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孙炯未正确履行监督责任,2019年分管监察室、总务科时,对该校隐瞒校领导休息室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此外,孙炯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孙炯被免职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北塔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万建喜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20年10月,北塔区审计局搬迁至北塔区第三办公区后,万建喜与副局长林某某共同使用402室办公,该室实际面积为27.97㎡。省委巡视发现,林某某为便于中午休息,已主动搬到406室办公。402室实际为万建喜单独使用,超标9.97㎡。2020年12月,万建喜被免职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北塔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主任蔡佐检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20年10月,北塔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搬迁至北塔区第三办公区后,蔡佐检与一名一般干部共同使用502室办公。省委巡视发现,502室实际面积为27.55㎡,超过规定标准。2020年12月,蔡佐检被免职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北塔区供销社理事会主任张慧君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20年10月,北塔区供销社搬迁至北塔区第三办公区后,张慧君在403室办公,该室实际面积为27.56㎡。省委巡视发现,403室工作去向牌虽显示张慧君和岳某某2人共同使用该室,但岳某某实际于2017年2月被安排到北塔区棚改公司任职并主持工作,且在棚改公司有办公室。403室实际为张慧君单独使用,超标9.56㎡。2020年12月,张慧君被免职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北塔区政府办副主任、机关事务中心主任王朝章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王朝章在北塔区政府121室办公,该室实际面积为25.38㎡。省委巡视发现,121室工作去向牌虽显示王朝章与雷某(副科级)共同使用该室,但雷某实际在119室办公,只有在使用内网电脑时才到121室办公。121室实际为王朝章单独使用,超标7.38㎡。2020年12月,王朝章被免职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典型问题,有的是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有的是对上级三令五申无动于衷,有的是落实整改要求虚假应付,这些问题均发生在省委“约法三章”、市委“约法三章”实施之后,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不敬畏、不知止,甚至以“加桌子”“挂名字”等虚假整改方式规避监督。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警醒、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守纪律规矩,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抓常、抓细、抓长,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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