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不准在市区规划范围内集中烘腊肉,违者一律没收相关工具、器材。
02
不准违规建设作业。
03
不准渣土运输车辆违规上路、违规装载。
04
不准对市城区主干道进行冲洗(包括横冲、直冲)。一律实行机械清扫作业。
05
不准城区街道、人行道板滞留泥土。
06
不准乱倒建筑渣土。
07
不准企业非法排放。对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关停整改。整改不能达标排放的,一律不准恢复生产。
08
不准野外焚烧秸秆。
09
不准烧田埂。
10
不准焚烧垃圾。
11
不准各类宾馆、酒店、餐饮店使用燃煤。
12
不准在市城区规划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13
不准市城区主干道路的人行道树和绿化带留存泥灰。
14
不准车辆带泥进城。
15
不准黄标车上路行驶。
16
不准在市城区规划范围内搭建灵棚或占用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举办丧事。
来源:北塔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