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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新邵】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创新,新邵在42个村(社区)试点

4月2日,新邵经开区雷家坳社区社区组织党员、组长、网格员、企业及群众代表,召开群众自治创新试点工作会议,新邵县委政法委、新邵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部相关领导参加,并为雷家坳社区群众自治组织“三会三队”授牌授旗。这标志着新邵县基层群众自治创新工作正式在全县各试点村(社区)全面铺开。
3月20日全市基层群众自治现场会后,新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多次组织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基层群众自治创新试点工作。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新邵县关于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县各乡镇、新邵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部、白水洞服务中心将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作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突破口和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并与正在开展的公德教育和各地已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等紧密结合起来,探索建立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大胆探索创新,根据辖区实际,分别安排1-3个村(社区)开展试点工作。
为使各试点村(社区)开展试点工作更加符合当地实际、更加突出地方特色,避免千篇一律、流于形式,新邵县要求各单位在4月1日之前将试点村(社区)名单及工作方案上报县平安办。县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多次带队前往或电话联系15个乡镇及新邵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部、白水洞服务中心,督促指导工作开展。潭溪镇坪上镇等乡镇广泛发动组织群众,用心用脑抓试点创新,创新推出了“功德银行”、“积分制+”等群众自治管理模式,有效引导试点村建立健全基层治理机制。
目前,新邵县15个乡镇及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部、白水洞服务中心均认真学习传达了市基层群众自治会议精神和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殿勋在衡阳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基层群众自治创新试点工作。全县42个试点村(社区)建立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有条不紊推进工作开展,目前试点村(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基本建立,当地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高涨。待各村(社区)试点工作完成后,从7月开始,新邵县所有村(社区)将全面开展群众自治创新工作,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来源:新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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