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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首例!车站内不戴口罩不配合测体温扰乱公共秩序乘客被拘留

邵阳新闻网2月18日讯(记者 晏彬彬 通讯员 朱卫华)2月18日,邵阳市公安局大祥分局通报一起典型案例,2月13日,一男子因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被大祥区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这也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发生后,我市发生的首起因群众不配合在公共场合配戴口罩引发冲突扰乱公共秩序,进而被行政拘留的案例。

2月12日中午12时许,邵阳市汽车南站一名未戴口罩的男子在售票厅内与人闲聊喊客并随意吐瓜子壳,且不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和登记工作。据悉,该名男子名叫段某江,从邵阳县谷洲来邵办事,欲乘车返回谷洲。现场,百春园街道办事处驻点汽车南站工作人员上前进行劝阻,要求他把口罩佩戴好,不要乱吐瓜子壳,该男子随即对执法工作人员进行辱骂。经过检测,男子体温正常。工作人员要求登记,男子表现不满,并在未戴口罩的情况下,经过工作人员身边故意咳嗽和擤鼻涕。

随后,邵阳市公安局大祥分局百春园派出所民警将该男子口头传唤。在医院检测确认其未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后,民警做好该案当事人询问笔录并报大祥公安分局审批,大祥分局做出了对段某江依法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治不只是政府部门和医疗机构的事,每一位公民都有参与和配合的义务,2月5日,邵阳市公安局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通告》,“严禁不戴口罩乘坐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班线客车、轮渡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进入车站、港口、机场、商场等公共场所,不听劝阻,扰乱公共秩序。”实践中,对不听劝阻,甚至引发矛盾冲突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轻则初以警告,重则可能被处以拘留。

来源:邵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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