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新闻网讯(电视台记者 刘富洪)1月30日,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县三家药店在售卖口罩过程中哄抬物价的行为进行顶格处罚,分别处以罚金50万元。
当天上午,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带着执法处罚书上门告知相关药店处罚情况。经查,隆回县特佳大药房于2020年1月24日至29日期间,以10至20元一个不等的价格对外销售N90口罩550个;金鑫大药房于2020年1月20日至1月29日期间,分别以4元/个、10元/个、20元/个、30元/个、40元/个的标准对外销售一次性普通医疗口罩,这些口罩分别以1.2/个、2元/个、6.8元/个及7元/个的价格购进;益林大药房于2020年1月27日分别以29.8元/个、30元/个、40元/个的标准对外销售冠桦品牌折叠式颗粒物防护口罩。
连日来,隆回县组织200余名执法人员分组对全县各大药店进行系统排查,通过进货价、出货价的对比查处哄抬价格行为。
来源:隆回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