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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邵东县开发区2016A号宗地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东兴和大道419   邮编422800

联系电话:0739-27204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邵东县开发区2016A号宗地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邵东市兴和路和滨河路交汇处

建设单位:湖南邵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邵东兴和路和滨河路交汇处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0758.39m2,建筑占地面积为14890.7m2总建筑面积为192433.3m2,容积率为2.30,建筑密度25.0%,绿地率为32%,居住总户数为954停车位为1504个,居住总人数为2862人。本项目通过合理规划、布局,并建设绿化、道路、市政生活管网等配套设施。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规定要求。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优化建设方案及工程布置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保持场地车辆畅通,施工物料覆盖运输及堆置,现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建筑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杜绝噪声扰民现象发生。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的要求,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邵东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建筑施工废水经二级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扬尘和混凝土养护,禁止外排。项目营运期产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邵东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3、控制废气污染物排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建筑工地周边100%围挡,主要道路临街工地要采用硬质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次要道路临街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临时围挡采用绿色生态围挡,高度不低于1.5米;裸露黄土100%覆盖;工地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洗车池,配备高压冲洗设备,车辆离场100%冲洗;施工进出路面100%硬化,工程车出入口道路硬化不少于30米;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扬尘施工100%湿法作业,同时配备必要的洒水车、雾炮机;施工渣土车、流散体运输车100%密闭运输,严禁抛洒漏车辆上路;严禁渣土车带泥上路和抛撒漏。营运期区内使用清洁能源,每幢楼内预留排烟管道,将各住户厨房油烟废气经过预留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垃圾收集点垃圾日产日清,定期清洗、消毒杀虫。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加强噪声控制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减振、消音、隔声、封闭措施,减轻设备噪声影响,场界噪声须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相应标准。

5、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施工期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及时运送至指定地点填埋;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

来源:邵东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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