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邵阳新闻 传播邵阳声音
邵商网与您共同讲好邵商故事

大祥检察院支持非法捕捞磋商,助力守护资江生态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袁昕 孙仲琳)近日,大祥区检察院支持大祥区农业农村局与一起非法捕捞损害生态环境的3名赔偿义务人开展磋商,达成赔偿2.2万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解协议。这是大祥区检察院成功办理的首例支持行政机关作为赔偿权利人启动、完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

2022年3月19日晚23时许,当事人王某等三人在明知长江流域已全面禁渔现处于禁渔期内的情形下,携带电鱼装置到属于禁渔区域的雨溪街道罗塘村资江河边电鱼。凌晨3时许,三人在捕捞过程中被工作人员查获,当场收缴电鱼装置及捕获的渔获物12.5公斤。经大祥区农业农村局认定,王某三人所用渔法为禁止使用的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2022年11月17日,大祥区检察院将王某成等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作为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审查。12月15日,该检察院支持大祥区农业农村局启动生态环境案赔偿磋商程序。12月28日,大祥区农业农村局与王某三人达成磋商协议签订。2023年1月4日上午,大祥区检察院、大祥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在资江二桥下资江河畔将由3名赔偿义务人出资购买的10万余尾鲢、鳙、草等鱼苗增殖放流,以修复非法捕捞造成的水域环境破坏。

大祥区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饶群表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今后,大祥区检察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决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守护资江河生态,为建设美丽家园贡献力量,常态化开展禁捕禁捞宣传,坚决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编:樊芳

一审:樊芳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来源:法制周报-邵阳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邵商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shaoshang.cn/news/231103.html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