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娜)11月1日11时50分许,杨某梅驾驶湘AG***2小车行驶至S336线邵东市周官桥乡怡卉园地段右转弯时,与直行的邓某驾驶的无牌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邓某、摩托车乘坐人杨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调查,事发时,小车驾驶人杨某梅在右转弯时未注意观察路况,未让直行的邓某驾驶的摩托车先行,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摩托车驾驶人邓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依法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且未戴安全头盔,临危措施不当,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交警认定,杨某梅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邓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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