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曾凡庚)近日,家住花门街道曾家坳村的周某经“媒婆”介绍了妙龄女子罗某,双方见面后,“媒婆”便以本地习俗向周某索要了罗某的“见面礼”16800元以及自己的介绍费。几天后,周某发现前几日同村杨某相亲的对象也正是该女子罗某,周某意识到被骗,于是便报警求助。
接警后花门派出所高度重视,所长陈爱芳立即安排周亮、戴帽两名副所长带领民辅警展开调查。经查,“媒婆”张某负责在农村地区寻找适龄未婚男青年,女子罗某则负责假装与男方相亲,男方女方见面后,媒婆张某便让男方给罗某高额见面礼及自己的介绍费。男方给完钱后,罗某便找各种借口让男方放弃继续交往。于是,男方的见面礼及介绍费便被张某、罗某占为己有。张某、罗某以此方式已诈骗30余人,被诈骗受害人遍布怀化溆浦县、邵阳隆回县、邵阳洞口县,诈骗获利12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罗某已被隆回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破获后,周某损失钱财被悉数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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