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我请求你们帮我维权。”近日,劳动者杨某来到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您先别急,您的案情相对简单,我马上联系您的单位负责人,进行案前调解。”办案仲裁员立即安抚劳动者杨某的情绪。经过案前调解,用人单位最终同意支付杨某的经济补偿,一起案件在立案前得以成功化解。
今年来,城步苗族自治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不断加强案前调解工作,高效化解劳动争议。该院规定劳动者申请仲裁时,仲裁员第一时间介入案前调解工作,迅速与用人单位负责人进行电话沟通,向正义双方当事人释法律、摆事实、讲道理,迅速达成调解目标。今年以来,城步苗族自治县仲裁院受理案件16件,调解处理7件。
来源: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