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尹方倩)生活中有没有遇到这样的广告,邮寄银行卡通过刷流水可办理大额信用卡,实则是利用你的银行卡进行洗钱,让你成为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的帮凶。
近日,洞口县公安局高沙派出所在核查线索时发现,辖区一居民涉嫌使用自己银行卡帮助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转移资金。经查,5月3日至5月11日,刘某中(男,49岁,洞口县人)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进行刷流水,帮助对方收取资金、进行转账,为他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共计交易流水达3万余元。
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中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网上刷“流水”办理信用卡不可信!个人银行卡、电话卡一定要由本人持有,如果流入到诈骗分子手中,成为实施犯罪的工具,不仅个人会受到信用惩戒,还可能会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等,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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