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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法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企业发展

邵阳新闻网12月9日讯(通讯员 杨成林 孙志辉 戴稳祥)“真的非常感谢!多亏你们的后续督促,为我们又挽回160余万元的损失!”日前,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片区负责人特意从新疆打电话向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表示衷心地感谢。

据悉,新邵县人民法院于6月19日至30日专门安排4名干警顶着炎炎烈日,远赴3000余公里外的新疆,集中执行涉工程机械案件20余件。此次奔赴新疆执行,执行干警对每一个执行案件均研究了详尽的执行方案,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并坚持以突击执行为重点,用足用好罚款、拘传等强制措施。充分利用申请执行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事先掌握的信息,摸清被执行人日常行踪,通过日夜蹲守,快速出击,对被执行人果断实施拘传。执行干警辗转乌鲁木齐、吐鲁番、若羌等地,跨越1.5万余公里,达成和解案件13件,拘传约谈12人,查封塔机12台,查封房产7套,查扣银行存款36万元,执行总价值约360余万元。

约谈威慑促执行

被执行人国某某于2012年7月24日向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机械设备,并和中联公司签订了《产品买卖合同》,后国某某因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后续贷款,中联公司将国某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由国某某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货款3351748.16元及利息1659069.16元。但国某某一直未履行。该案执行后国某某一直下落不明。

新邵法院执行干警奔赴新疆执行后,通过当地电信公司查询到国某某的联系方式。执行干警通过电话苦口婆心地对国某某进行劝导,让其与执行干警见面。通过约谈,执行干警得知国某某实际控制了一座搅拌站,由其女儿在经营。执行干警当即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转移财产的后果。国某某当即偿还了人民币51000元,并作了后续还款计划。

千里奔波,高效执行

郭某某以哈密某公司的名义于2013年4月3日向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机械设备,并签订了《产品买卖合同》。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后续贷款,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将哈密某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哈密某公司偿还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设备款47万余元。

因新疆地域广阔,距离遥远,郭某某认为法院不会长途跋涉来执行。然而,执行干警为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决定奔赴乌鲁木齐执行,并在当地进行周密调查。执行干警调查到哈密某公司名下的一台塔式起重机被郭某某出租在库尔勒市。6月23日凌晨5时,执行干警驱车600多公里,历时7个多小时,赶到库尔勒某仓库,对该塔式起重机进行查封。该仓库位于沙漠边缘,执行干警冒40度的高温持续工作,直到晚上9时才查封完毕以及办理相关交接手续。第二天早上8时,执行干警又驱车550公里赶到若羌县,根据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郭某某抽逃哈密某公司资金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为提高执行效率,执行干警在完成调查工作后,又立即返回库尔勒市,执行下一件案件。

执行干警从新疆返回湖南后,为巩固执行效果,扩大执行战果,仍持续跟踪涉工程机械案件的后续执行,不仅积极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还不定时督促履行和解协议、财产变现。截止11月1日,新邵法院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到位现金280余万元。

据悉,2022年1月以来,新邵法院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专门调配执行力量,开展涉工程机械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赢得了工程机械企业的一致好评。

来源:邵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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