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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 | 我省16个集体和个人获评全国法院先进

湖南日报1月7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国平)记者今天从省高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印发决定,对“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我省有16个集体和个人获评全国法院先进。

其中,省高院新闻信息网络处、长沙市中院政治部宣传教育处、邵阳市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永州市中院审判监督第一庭、怀化市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娄底市中院办公室、衡阳市珠晖区法院立案庭、茶陵县法院腰陂法庭获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张家界市中院四级调研员王波、益阳市中院研究室副主任叶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科长冯婷、湘潭市中院办公室主任刘勇、岳阳市君山区法院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一级警长李炜、郴州市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李程、省高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蔡文、常德市中院政治部副主任燕岩山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据了解,此次获评先进集体的省高院新闻信息网络处,曾先后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全国政法新媒体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宣传通联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8人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他们负责的省高院微信公众号被中央网信办评为政务微信优秀公众账号,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官方微博连续多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十佳微博账号”。“过去承蒙厚爱,未来不负期待。”谈起获奖感受,省高院新闻发言人、新闻信息网络处处长文闻告诉记者。

来源:华声在线邵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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