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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两男子涉嫌非法经营被邵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

邵阳新闻网12月15日讯(通讯员 彭朝辉 邓晶)近日,邵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蒋某某、杜某某以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因为他们在没有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朋友圈里卖雪茄,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0年11月份以来,蒋某某从杜某某等人及香港网站处购买境外品牌雪茄烟,再通过从微信群里发布出售雪茄烟的信息,加价卖出的方式转卖给他人,从中赚取差价。2021年10月14日,蒋某某在其家中被抓获,并从其家中查获尚未销售的各类境外品牌雪茄烟8900余支。截至案发时间,蒋某某、杜某某二人非法经营的涉案金额均已累计达到百万余元。

办案检察官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雪茄烟属于国家烟草监管范围,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涉嫌违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邵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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