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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新邵公安在行动!

将自己实名办理的银行卡、手机卡交给他人使用,一张每月就能赚几百元钱,只要帮忙办理一张银行卡或者电话卡,就能得到好处费,遇到这种“好事”,你会心动吗?

今年9月份,刘某收到偶然结识的一个朋友的信息,对方要刘某使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理几张银行卡,并答应每月每张银行卡给予刘某500元的租借费用,刘某在明知对方极有可能使用自己银行卡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前提下,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分别在邮政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办好后便交给了对方。经调查,刘某名下的多张银行卡被他人用于电信诈骗,目前,刘某已被新邵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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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份,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联系朋友李某,要李某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理银行卡,并以每月每张银行卡800元的价格进行收购,李某之后便在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各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办好后交于刘某,刘某某分多次转了2300元好处费给李某。经调查,李某名下多张银行卡被他人用于电信诈骗,目前,刘某某、李某均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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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公安局龙溪铺派出所对打击电信诈骗零容忍,严厉打击收售银行卡、电话卡等违法行为,今年来已刑事拘留12人,行政拘留8人。

为了蝇头小利,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帮别人办理银行卡、手机卡等,实际上就是把自己的“身份”卖给他人,一旦不法分子拿去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实名办卡人就变成“替罪羊”。如有不再使用的银行卡、电话卡应该及时注销;如发现被人冒名办理手机卡、银行卡等情况,应及时报警并尽快注销,以免给不法分子带来可乘之机。实名办理电话卡提供给诈骗人员使用,只要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警方将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发现一起,坚决彻查打击一起,绝不手软。

来源:邵阳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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