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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纪委监委:持续发力禁捕退捕 跟进监督见实效

红网时刻9月15日讯(通讯员 龙景坤)“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车辆70余次,收缴销毁渔网、地笼等5000余副……全县天然水域基本实现‘四清四无’目标。”9月13日,记者从绥宁县洞庭清波”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了解到。

今年来,绥宁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定位,拓展深化“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强化“室+组+部门”联动,持续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专项监督工作,高位推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

整合力量,织牢“监督网”

制定《绥宁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由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整合乡镇纪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组建8个监督检查组,围绕渔网渔具销售、非法捕捞、餐饮店饮食等环节,对辖区内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巫水、蓼水干流及支流绥宁段)禁捕退捕工作落实情况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靠前织密禁捕退捕监督网。紧盯职能部门履责的关键环节,重点督促农业农村水利、畜牧水产、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行业部门和所涉乡镇主动作为,联合发力,切实担负起禁捕退捕工作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推动“禁捕退捕”工作落细落实。

紧盯问题,严把“整改关”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全面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反馈给有关单位和乡镇,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督查中发现县城部分渔具店和乡镇赶集摊位仍然有“串钩、爆炸钩”出售、农贸市场及餐饮场所仍有河鱼销售的问题,及时向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出具专项问题清单函,限时整改到位。截至8月31日,共组织开展监督检查18批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6个。对在禁捕退捕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问责,为禁捕退捕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重拳出击,斩断“利益链”

督促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安排专人,开展联合执法,与涉河乡镇共同建立常态化巡逻和快速处置机制。2019年以来,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电毒炸”“绝户网”、涉渔“三无”船舶等非法捕捞作业行为,处理违法案件39起,法院判决12起。今年对县城渔具店、餐饮店、河鱼交易市场、休闲垂钓、非法捕捞等工作开展不定期联合执法工作,共出动执法车辆7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300人,共收缴销毁渔网、地笼等5000余副,拆除县城沿河搭建临时钓鱼台130余个,收缴违规垂钓钓鱼竿100余根。

多管齐下,形成“威慑圈”

督促信访部门进一步拓宽反映问题渠道,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全面畅通监督举报方式。主动建立与禁捕退捕责任单位协同配合、线索移送、信息互通的双向工作机制,完善定期会商研判、移送线索工作制度,加大分析调研、联合督办力度,形成合力抓禁捕退捕监督检查工作的局面。同时,深挖严查公职人员在禁捕退捕工作中的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等问题,共查处禁捕退捕违纪违法公职人员1名。督促相关部门进行线上线下全方位宣传,并组织1700多名县乡村组干部进村入户进行政策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禁捕退捕政策家喻户晓。向全县发布布告,公布3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3名案犯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全县上下形成了强大的禁捕退捕威慑圈。

来源:红网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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