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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交警:常态整治电动自行车违法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13日讯(通讯员 罗伟洪 伍先安)8月12日10时25分,邵阳市民雷女士驾驶电动自行车途径市区魏源路江北广场路口,因未戴头盔和搭乘2名小孩被当场查处。北塔交警大队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其处以超员驾驶罚款50元和末戴头盔罚款20元的处罚。

今年来,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交通顽瘴整治要求,在城区设置了多个文明交通示范创建路口。通过采取早晚交通高峰期定点查、“宝庆铁骑”流动抓、“四位一体”勤务模式联动管的办法,常态整治城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特别是城区建设南路邵阳大道路口、西湖路宝庆路路口、江北广场路口等多个示范路口的电动自行车不戴头、闯红灯以及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整治。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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