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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部署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

4月19日,新邵县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举行,副县长彭利等参加。

会议出台了《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并从背景、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进行解读。会议指出,2021年,新邵县医疗保障工作将围绕“一个目标”,编制好“一个规划”,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医保制度建设、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三个建设“,抓好做实过渡期内的医保脱贫攻坚工作、持续强化医保基金管理、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全面落实药品与耗材集中采购、完善医药服务价格机制、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大力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八项工作,奋力开创新邵医疗保障工作新局面。


新邵县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

整治时间与范围
(一)整治时间:2021年4月-12月
(二)整治范围:全县协议定点医药机构
整治内容
(一)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开费用单据;
(二)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三)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四)定点医药机构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的以下行为:
1、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3、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4、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5、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6、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五)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整治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15日前)
针对整治重点,新邵县域内各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自查2020年6月1日-2021年3月31日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向县医保局报送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和自查自纠问题台账,并主动退回违规资金。县医疗保障局结合集中宣传月活动,公布举报电话,征集举报线索。
1、召开部署动员会,将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及自查自纠要求传达到每一家定点医药机构,并开展现场督导,确保自查自纠深入进行;
2、及时汇总自查自纠情况,于4月14日前报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二)督导检查阶段(12月底前)。县医保、公安、卫生健康部门结合地方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督导检查方案,抽査复查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整改情况;组织定点医药机深挖彻问题根源,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严肃追责问责。对检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多发性问题,要组织辖区内全面排,形成以点带面,立查立改的放大效应。
(三)迎接市级督导检查(4-6月)
1、市级飞行检査(5月)。迎接市级飞行检査,根据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及相关线索排的情况,抽查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具体检查工作根据市医疗保障局安排和要求为准。
2、集中处理阶段(5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新邵县医保公安、卫生健康部门根据相关职责分别牵头飞行检后续处理工作。县医疗保障局于5月28日前,汇总新邵县后续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市医疗保障局报送査处结果。
3、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阶段(6月底前)。县医疗保障局将严格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保障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发现问题线索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相关线索。

来源:新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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