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稳就业政策在邵东市的落实,根据(湘人社规〔2025〕9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且无历史欠费,上年度末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本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大型企业实施。 经邵东市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对湖南人社一体化平台系统自动识别符合稳岗返还的366家企业逐一审核,现对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和返还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自2025年9月22日至9月28日。凡对上述单位缴费情况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向邵东市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39-2668637。 附件:
2025稳岗返还公示名单 来源:邵东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