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暂时关闭活禽交易市场的通告新政通字第4号XNDR-2013-00012 为切实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根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卫生计生委、农业部等6部委《关于进一步强化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卫明发[2013]20号)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政办函[2013]77号)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新宁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13年4月29日起,暂时关闭所有活禽交易市场。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一、暂时关闭本县所有活禽交易市场,停止活禽交易活动。并对所有活禽交易市场进行清理消毒。二、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督执法力度。各有关部门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市场监管,禁止各类马路市场及流动商贩的活禽交易行为,禁止观赏鸟类及野生鸟类交易活动。三、设立对江、杨田、洞头、万塘、窑市、分水等6个动物卫生监督检查临时消毒哨卡,加强对县境公路道口的执法检查,暂时禁止外来活禽进入本县。四、强化动物H7N9禽流感监测。加大检测范围,增加检测的数量和频次,切实做好家禽养殖场、候鸟栖息地等禽类疫病的防控工作。 五、县人民政府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开放活禽交易市场。 2013年4月28日
来源:新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