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实施农村扶贫对象的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
答:《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中办发[2013]25号文件明确指出,新形势下扶贫开发要实施精准化扶贫。贫困对象建档立卡是建立精准扶贫机制的重要基础,是确保帮扶到户的重要举措。通过建档立卡,了解致贫原因,明确帮扶责任,可加快扶贫对象脱贫致富,早日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和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二、识别农村扶贫对象有什么标准?
答:农村扶贫对象包括扶贫户、扶贫低保户、低保户、五保户。扶贫户是指以户为单元,主要劳动力在60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较强的脱贫愿望、处于扶贫标准线以下的农村家庭居民。扶贫低保户是指有劳动能力和脱贫愿望的低保户。低保户和五保户以民政部门登记标准进行识别。
三、评为扶贫对象有什么好处?
答:评为扶贫对象后,至少有几个方面的好处:(1)农村低保对象,可按民政部门政策规定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今后新进的农村低保户原则上要在这次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户中产生;(2)新识别的扶贫对象户能够得到财政扶贫资金产业帮扶;(3)新成长劳动力、中青年劳动力能够在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劳动力培训等方面优先享受政策;(4)扶贫对象中的无房户、D级危房户能够优先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扶助。
四、双清区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规模有多大?
答:省扶贫办核定双清区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规模为8846人,本次双清区需新识别扶贫开发对象3079人。各乡镇根据全区扶贫对象分配的规模,按照相应规定具体分配到所辖行政村,乡镇不留机动指标。农村低保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及应保尽保原则进行识别。
五、农村扶贫对象如何进行识别?
答:本次扶贫对象识别要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1)户主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扶贫开发对象申请表;(2)村民小组提名;(3)村评议小组对扶贫开发对象进行民主评议、投票,初步选定扶贫开发对象。同时对扶贫开发对象进行排序;(4)村委会审查,在村务公开栏公示;(5)公示七天无异议后,分村造具花名册,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经驻村干部签字把关后向上申报;(6)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区扶贫办;(7)区扶贫办复核后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这次识别禁止拆户、拼户、空挂户、富裕户等现象发生。乡镇人民政府、区扶贫办将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复核,凡发现以上现象的,取消本次评议的扶贫对象资格。
六、哪些户不能评为扶贫对象户?
答:下列农户不得评为扶贫开发对象:(1) 全家整体外出打工的农户;(2)家庭成员中有国家工作人员的农户;(3)村干部家庭;(4)拥有大型机械设备的农户;(5)家庭拥有汽车或价值较高的营运车辆的农户;(6)有稳定收入来源年收入上万元的农户;(7)近几年内新建面积200平方米以上且经过装修的楼房户;(8)家庭有多处房产的农户;(9) 经常打牌赌博、游手好闲的农户;(10)承包田地抛荒的农户。
七、如何保证新识别扶贫对象户过程公平公正?
答:(1)每个村要由群众推选成立30人以上的评议小组,成员由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组成,每个村民小组、每个较大的自然院落都要有人参加,申请对象原则上不参与评议小组。(2)坚持户申请、组提名、村评议的识别程序,不得将指标分配到组,由村民小组评选扶贫对象户。评议时,先由村评议小组将不符合条件的农户筛选出去,再对余下农户进行逐一比较评议后进行投票,按得票多少进行排序。(3)评议、审核、复核、审批结果都要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区扶贫办举报电话:5262216。
八、扶贫对象如何分类建档立卡管理?
答:本次扶贫对象识别审批后,分2类进行建档立卡:(1)本次新识别的扶贫开发对象,由各乡镇组织驻村干部和村干部逐户采集信息,统一建档立卡;(2)民政部门已经识别登记的低保户和五保户,由民政部门提供数据信息,交各乡镇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
九、后期动态管理如何实施?
答:区扶贫办和乡镇人民政府对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对于通过扶贫开发实现脱贫致富的低保对象,要按规定办理退保手续;对于超过扶贫标准的扶贫开发对象,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后,要停止相关扶贫开发政策的扶持。
双清区扶贫办
来源:双清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