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新邵县人民法院通过“云上法庭”快速审理了两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据悉,两案原告小婷(化名)、小峰(化名)系两姐弟,均未成年,现是在校学生。吴某(父亲)和被告何某(母亲)因感情不和于2017年11月1日在浙江省海盐县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协议约定原告跟随父亲共同生活,由被告每月支付原告两人每人750元抚养费至原告18周岁止。离婚后,被告离开原告居住,并通过转账方式共支付小婷、小峰两人抚养费2万余元,生活、教育花费2万余元,至今尚欠3万多元抚养费未支付。原告父亲为此多次电话联系被告均遭拒绝,原告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承办法官刘跃红考虑到两原告户籍地在浙江,被告户籍地新邵但常年在外省务工,为减少当事人诉累,经原被告双方同意,决定采用“云上法庭”的方式合并开庭审理上述案件。开庭前,书记员引导当事人熟悉“云上法庭”的操作流程和使用方法,告知开庭注意事项。开庭过程中,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面对面”无障碍交流,举证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顺利进行。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何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小婷支付拖欠抚养费19017.76元,向原告小峰支付拖欠抚养费19017.76元。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在线核对庭审笔录,确认无误后进行了电子签名,该案庭审如期完成。
下一步,新邵法院将持续立足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新邵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