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 邵商网 > 新闻 > 部门动态
5月1日起,邵阳市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将集中管辖
时间:2019-04-23   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 字体放大

  • 字体缩小
-分享-

5月1日起,邵阳市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将集中管辖(图1)

(全媒体记者 陈星 通讯员 周盖雄 陈凌云 李丹枝 )4月22日下午,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邵阳市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吴纲要向社会通报邵阳市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有关情况。

据发布会介绍,根据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邵阳市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实施细则》,自2019年5月1日起,邵阳市基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均由北塔区人民法院和武冈市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受理,其他基层法院不再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其中,北塔区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为双清区、大祥区、新邵县、邵东县、邵阳县、武冈市以及邵阳市市直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武冈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为北塔区、隆回县、洞口县、新宁县、绥宁县、城步苗族自治县。5月1日起,非集中管辖法院不再受理一审行政案件,此前已经受理的一审行政案件由原受理法院审理完毕。  

同时,集中管辖法院立案大厅设立专门的行政诉讼立案窗口,集中管辖范围内的当事人应当直接向集中管辖法院递交起诉状。各基层人民法院将为当事人提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当事人亦可以在属地法院递交诉状,由属地法院移交集中管辖法院立案受理。

此外,当事人申请执行集中管辖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的,应向集中管辖法院提出,由集中管辖法院负责执行工作,属地法院应当予以配合。

来源:邵阳市政府网站

Copyright © www.shaoshang.cn,All Rights Reserved. 邵商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