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在县城试鸣防空警报的
通告
城政发[2016]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湖南省人民防空通信管理办法》的要求,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县城试鸣防空警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防空警报的时间:2016年11月1日上午9:30至9:45。
二、根据国家规定,人民防空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信号、紧急警报信号、解除警报信号三种。
1、预先警报:规定为连续3长声,音响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周期,时间3分钟。
2、紧急警报:规定为连续短声,音响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周期,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规定为连续1长声,音响信号鸣3分钟。
三、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全体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活动。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6年 10月19日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