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促发展惠民生要求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32号)和《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经办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2023]58号)文件精神,经我局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比对审定,以下2家企业今年招用4名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符合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的条件,拟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现予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5日—12月29日,如有情况反映,请于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9—7611299)
县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
(0739—7602388)
附件:2023年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次性扩岗补助(第一批)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5日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