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整体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构建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了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柔性执法“三张清单”(即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附件:1.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企柔性执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2.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企柔性执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3.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企柔性执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1日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