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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8年、2019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通知
时间:2021-01-06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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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规范公民兵役证发放管理使用的通知》(湘征〔2019〕48号)文件规定,全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进疆进藏一次性j奖励金等资金发放,全部通过公民兵役证发放。现将为准确发放2018年、2019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特通知如下:

1、2019年入伍新兵96人在入伍前已统一办理了公民兵役证;

2、2019年入职消防兵6人已通知家庭到邮政储蓄所办理好邮政银行卡;

3、2018年入伍新兵101人在入伍前均未办理公民兵役证。

请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迅速通知其家庭或本人到邮政储蓄所办理邮政银行卡,并由乡镇统一收集账号及账号姓名在2021年1月10日前报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股。

绥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月6日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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