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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时间:2021-01-08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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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两办《关于印发〈2020年绥宁县重点工作绩效评估方案〉的通知》(绥办发[2020]28号)文件要求,我局仔细对照绩效考核评估指标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2020年重点工作绩效评估共性指标完成情况

一、三大攻坚战,基本分25分,自评25分。

(一)精准脱贫10分,不扣分。

我局根据《绥宁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安排2名扶贫工作队员(一名副职和一名干部)脱产驻长铺乡界溪口村扶贫,其他干部每人有结对帮扶对象3-5户。全体干部根据工作提示,扎实开展“微心愿”、“脱贫感恩暖心恳谈”、“访贫遂愿践初心”等结对帮扶活动,按照“四知”“五帮”、“五个一批”的要求开展贫困户走访、政策落实、收入核实等工作,认真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聚焦脱贫重点,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回头看”。通过走访贫困农户,面对面商讨帮扶措施,从产业扶贫、金融扶贫、教育助学、易地搬迁、危房改造、医疗救助、社会兜底等多方面为农户提供帮助,使帮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顺利通过了全国脱贫质量普查,圆满完成了2020年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10分,不扣分。

1.我局在单位财政资金管理与使用方面做到了按时编制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报表,并将单位绩效目标细化,根据县政府要求及单位职能,细化我局的绩效目标,及时上报信息,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资金使用达到了预算绩效预期目标,相关绩效评价报告和报表均已按要求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我局在财经审计方面已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且执行有效。今年,审计机关没有到我局开展审计工作。我局也没有发生过因财务问题被移送纪检、监察、公安等机关并立案的问题。

3.关于落实农民工工资“五项”制度问题,我局既不是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也没有工程建设项目在建,因此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三)污染防治5分,不扣分。

1.按照《绥宁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绥发〔2019〕2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组织干部深入学习《环境保护法》增强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法治理念。

2.2020年度没有接到环保督察交办任务,也没有生态环境信访案件发生。

3.积极配合做好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二、党的建设,基本分25分,自评25分。

(一)组织工作5分,不扣分。

1.人才工作,我局今年招录事业编工作人员3名,其中计算机专业人才2名,文秘1名。向人社部门申报计划再招聘文秘1名,目前正配合人社部门做好相关招考工作,人员到位后,将按要求办理好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手续和职称管理工作。

2.干部管理工作:2020年度股级干部调整、干部提名推荐均按照程序进行,及时落实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资料归档,按规定完成工资、津补贴审批手续。领导班子紧密团结,全局上下风气正、干劲足,全年坚持“周五例会”制度,每月4次加强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按要求落实干部工作任务,全体干部完成网络在线学习任务。

3.干部管理监督工作:我局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工作有担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未出现追责问责情况。干部职工未出国出境,未发现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入股。今年我单位未收到信访件,按要求及时报送干部监督信息成果及落实干部监督相关工作任务。

4.基层党建工作:①认真开展党支部“五化”建设、分领域制定实施细则,按要求落实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②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行常态化、制度化落实。③党员档案管理规范,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到位,“党员信息管理”落实到位,按程序发展党员。④我局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纪实管理、支部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积分管理等制度,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⑤党务工作力量配备齐,有党员活动室,党内生活基本程序、基础资料到位、规范,按时完成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任务;⑥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范;⑦按时完成调研信息、网评任务。

(二)政治建设(重大决策执行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6分,不扣分。

1.我单位干部职工没有发生任何在公共场所发表与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不一致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

2.我局没有因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力被督查通报。

3.我局没有在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意见不力被督查通报,严格按照“台账登记、书面交办、定期反馈、销号管理”的要求开展工作。

4.我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没有因违反《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规定被通报的。

5.我局按规定开展“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建设,没有因谋划工作、开展活动、落实措施不符合“两个维护”要求。

6、我局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工作人员办公室未超标的,未超标准使用服务用房。

7、我局配合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办公室编写《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年鉴》稿件。

(三)全面从严治党6分,不扣分。

1.2020年度我局在整治“四风”方面,没有被通报。

2.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到我单位开展第七轮巡察期间反馈的问题,我局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3.我局班子成员没有严重违纪的情况,也没有被纪委监委立案查处的情况。

4.我局已申报创建廉洁单位并制定了“廉洁单位”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创建活动。

(四)意识形态与网络安全4分,不扣分。

1.我局已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体责任,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结合我局建立了《行政审批服务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理制度,夯实我局意识形态制度基础。

2.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扎实开展学习计划学习任务。先后采取职工会议、自主学习、讲党课、“岗位练兵”活动等方式搞好意识形态的学习及有关问题的讨论。集中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的扶贫故事》等重要读物。为进一步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我局制订了《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管理制度》对“学习强国”学习平台APP进行每日学习。按时完成县委重大理论宣讲工作。

3.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了《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实施办法》、《绥宁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与审核制度》,以规范我局党员干部网络行为;2020年度我局没有出现任何重大舆情,也没有因此受到相关追责情形。

4.我局加大加强正面宣传,积极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对外发稿,全年在省、市、县各级媒体发布各种信息共23次,积极配合县里开展各种重大宣传报道活动。按要求完成理论书籍和2020年党报党刊发行任务。

5.积极配合、参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

6.全面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单位未发生负面舆情事件,未发生网络安全事件。

(五)保密工作2分,不扣分。

我局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保密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不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或泄密的情形。

(六)建议提案办理2分,不扣分。

我局及时答复建议、提案。今年3月我局收到人大代表1条建议,及时答复及时办结,答复满意率100%。

三、营商环境,基本分12分,自评12分。

(一)政务服务效率3分,不扣分。

1.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做好政务公开及政策解读,依法履行依申请公开职责。2020年度政务信息工作没有被批评,全年没有发生被省、市通报批评的现象。不扣分。

2.政务服务工作:认真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应进必进”要求,全力做好“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在“四办”、“一件事一次办”、“互联网+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等改革中,对各单位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实现政务服务审批事项线上、线下有效融合、方便群众办事的。今年没有发生因行政效能被办事企业或群众投诉或举报,在一体化平台没有产生红黄牌等违规现象,没有发生不按时间节点报送资料、完成任务的现象。

3.认真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根据上级要求,结合绥宁县实际,对政务大厅进行了扩容建设,按照“能进必进”的原则,对入驻部门和事项进行了合理调整,严格抓好部门和事项的进驻。2020年度没有因行政效能被办事企业或群众投诉或举报,在一体化平台没有红黄牌出现;12345热线工单办结率100%,满意率达100%。

4.积极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按照部门职能职责,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全力推进改革措施落地实施。

(二)联企包企服务2分,不扣分。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四包”任务。

(三)依法行政2分,不扣分。

1.结合单位实际,成立了行业性调解委员会,本年度内未发生矛盾纠纷。

2.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普法要求组织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2020年应考人数12人,参考率100%,合格率100%以上。

3.聘请了法律顾问。

4.加强法制宣传,利用LED显示屏大力宣传“宪法日”大型普法宣传内容,积极协助、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成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专班,分管领导按时参与出庭,无行政败诉案件。

(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4分,不扣分。

1.进一步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认真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对相关部门进行了责任分工,推行“四减一容缺”机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审批提速;聘请了优化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出台了《绥宁县优化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优化营商环境监督长效机制,全面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简易注销”、“电子营业执照”等商事制度改革,根据湖南省关于“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下发了《绥宁县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绥宁县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等文件,不断夯实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注重加强配合,有效推进简政放权。

2.积极推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集中测评工作,加强窗口工作人员在履职尽责、责任担当、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管理,积极听取办事群众意见建议。认真收集整理各单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资料,向上级部门及时报送相关工作落实进度。

3.未收到优化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反映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典型案例。

四、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和信访维稳 13 分,不扣分。

(一)禁毒工作3分,不扣分。

1.积极参与禁毒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重点学习 《戒毒条例》,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禁毒意识。通过单位电子屏滚动禁毒标语,结合”十月安全宣传月”活动向办事群众发放禁毒宣传手册,进一步加强对禁毒工作的了解。全体干部都关注“中国禁毒”“湖南禁毒”微信公众号,积极参与了“禁毒知识抢答”竞赛活动。

2.2020年度我单位干部职工没有涉毒人员及现象发生。

(二)扫黑除恶4分,不扣分。

1.我局按照县综治委要求认真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加强扫黑除恶工作宣传、线索摸排,结合周五学习时间进行扫黑除恶知识宣传教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

2.我局干部职工无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保护伞”违法违纪行为。

3.我局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到位。

4.我局已完成好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帐记录规范、工作资料收集齐全。

5.我局按要求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扫黑除恶法治活动宣传进行,鼓励、发动职工和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线索,做到扫黑除恶宣传教育不留死角,实现核查“清零”目标。

(三)综合治理3分,不扣分。

我局全年已完成两次民情走访,积极配合完成综治基础数据录入,积极参与常态化义务治安巡逻,组织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平安家庭等平安创建活动,持续推进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建设。

(四)信访维稳3分,不扣分。

2020年度,党组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认真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应评尽评,成立了专门的信访工作小组,制定信访制度,明确信访专干。全年无任何上访事件,没有重点人员赴省进京参与集访的事情,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

根据以上自查情况汇总,2020年绥宁县政府部门重点工作绩效评估共性总分75分,我局自评得分75分。

行政审批服务局重点工作绩效评估

个性指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一、高质量发展任务基本分15分,自评15分。

1.12345 热线已完成相应任务,不扣分。

全年热线保持畅通,未出现拨打不畅通情况,热线共接听电话3786次,受理有效工单1049件,其中办结数1049件,其中咨询类525件,投诉举报类432件,求助建议类92件,群众满意率100%。下发了《关于印发<绥宁县12345政府服务热线整合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县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平台采取直接整合、保号转接、并线运行等方式,将县12312商务投诉举报、12356人口计生服务、12333社保服务热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12336自然资源投诉举报等9条政务服务热线进行了整合。该项不扣分。

2.政务公开工作已完成相应任务,不扣分。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管理。下发《关于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保障的通知》,全县17个乡镇和48个相关部门都提交了《单位授权书》,《保密承诺书》和《信息员登记表》,定期通报,提高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实效性。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对全县12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清理整顿,已关停长期未更新的微信公众号;对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更新情况实行内容监测,定期通报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3.政务服务工作已完成相应任务,不扣分。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①下发了《绥宁县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和《绥宁县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明确乡镇、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完成全县首批办事指南的填报。二是切实抓好“一件事一次办”改革。①下发了《关于推进绥宁县第二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落地实施的通知》,同时完善服务指南,生成200个事项二维码,实现服务指南数字化;②下发了《绥宁县第一批“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实施意见》,在政务大厅设立“一件事一次办”、“六稳六保”、“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等综合窗口。三是全面推行“三集中三到位”。印发了《绥宁县深入推进县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对绥宁县1743项政务事项进行同步更新。四是“互联网+政务服务”方面。对接标准化全国平台,建立了全省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截止到目前,电子政务外网已实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

二、重点工作基本分10分,自评10分。

1.县委县政府其他重点工作,基本分6分,自评6分。

我局按照《中共绥宁县委常委会 2020 年工作要点》、《中共绥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 年度县委经济工作会议有关具体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 2020 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的通知》明确工作责任及县委县政府议定的重点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相关工作进度。

2.四城同创,基本分4分,自评4分。

我局在县四城同创指挥部的指导下,贯彻落实《绥宁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网络化管理及考核办法》的通知,成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四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要求,抓好基层基础工作,抓好窗口服务,做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调查,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把创建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重点,与文明单位创建相结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志愿者积极参与责任区保洁和文明劝导等活动,认真协助配合,全力推进绥宁县建设“山水园林之城、苗侗风情之都、宜游宜居之地”的工作。

3.市指标任务

我局所承担的市绩效考核指标有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服务,任务预计完成情况上文已单述,邵阳市指标任务结果未出。

监督电话:0739-7616126 监督联系人:秦春燕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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