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生态公益林国有、集体、个人经济补偿资金公示公告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9】295号和湘财预【2020】7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绥宁县生态公益林国有、集体、个人部分经济补偿资金1293.954515万元发放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2020年度生态公益林国有、集体、个人经济补偿资金公示表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