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城关液化气站燃气经营许可延期专家评审综合意见公示
按照《邵阳市燃气经营许可审批工作程序》(邵公事发[2015]19号)文件要求,2019年1月6日,我局组织燃气经营许可专家对绥宁县城关液化气站呈报的《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申请表》、《企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资料》、《企业管理资料》、《燃气工程技术资料》、《安全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及现场检查,现将专家评审综合意见公示如下:
一、申报材料应规范编制并按目录页码规范装订。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补充安全运行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申报表所有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本人签字。
三、无气源检测报告,供气合同无乙方签字盖章,应补充。
四、气站中长期规划,应按规划要求编写。
五、加强管理,全面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
本公示期限为2019年1月11日到2019年1月20日,共10天,绥宁县城关液化气站按以上意见在公示期内整改到位,届时再予以认定。
联系电话:18152812979(绥宁县燃气办)
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10日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