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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每半月收集报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1-28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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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农综站、局属各股站室:

为纵深推进农业农村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深化“拍蝇”“打伞”,经局党委研究,现就开展每半月收集报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线索摸排范围。农业部门扫黑除恶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在农资和农产品生产销售方面,农资和农产品制假售假中的涉黑涉恶行为;扰乱行业发展秩序、欺行霸市等行为。

二、严格线索收集报送管理。要明确专人负责,每15天填写上报一次《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送表》(见附件)。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局属各股站室对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要按照归口管理、严格保密的原则,逐件编号登记、线索管理处置各环节均须明确具体责任人并由经手人签名,全程登记备查。各乡镇农综站在向当地移交线索的同时,向县农业局报送线索。

三、实行层层收集上报制度。每月13日、28日将收集的线索,报县农业局办公室。各乡镇农综站各股站室有线索必报,无线索也要报“无”。线索材料内容主要包括:有关涉黑涉恶线索情况、影像资料和线索提供人基本情况(姓名、单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7611829,邮箱:170983412@qq.com。

四、相关工作要求。①局办公室将每半月通报一次线索收集上报情况,对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进行督办;②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决不能私自泄露线索举报人的相关信息:③对私存线索、跑风漏气、违反保密规定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送表》

绥宁县农业局

2018年11月26日

附件

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送表

移送单位: 2018 年 月 日

线索来源

受理时间

问题线索

主要内容

移送单位

意 见

(公章)

移 送 人

接收人

移送时间

接收时间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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