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18-01
申请人黄屹因继承被继承人黄宗明位于绥宁县长铺镇大公坪居委会人民路16号的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证书号:房权证绥改字第404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号:绥国用(1998)字第2122号),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法定继承人黄纥书面声明放弃上述不动产的继承权,由申请人黄屹继承。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予以公示。
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3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绥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原县征稽所二楼)。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0739-7612890
特此公告。
绥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2月27日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