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隆回县优化办分成四组分赴南岳庙、横板桥、西洋江、大水田四个乡镇,分别对2010年度各乡镇在工作作风、依法办事、服务质量、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企业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测评。
根据《隆回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考评办法》(隆发[2008]2号)之规定,隆回县委县政府决定于11月底前对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进行全面考评。考评对象为纳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考评的84个县直机关、省市驻隆单位和26个乡镇。分执法类、综合管理类、社会服务类、乡镇类四个类别分别进行考评和排名。考评分值均为总分100分。整个考评结果在12月底揭晓。对各类排名前三名的单位,隆回县委县政府给予奖励;对各类排名倒数第一且在规定最低分数线以下的,实行"一票否决"。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