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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 ”

邵阳新闻网4月9日讯(通讯员 唐梅妍)洞口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全庭干警结合工作实际,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载体,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履行司法职能,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化困境、解难题。

4月1日上午,当事人某公司工作人员将一面锦旗送给该院承办法官及全庭干警。他说:“虽然我官司没赢,但洞口法院民二庭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办事态度让我十分感动,因为他们尽心尽力去帮我解决问题,做事细心。” 

原来,2019年11月,原告公司在县城投入了近三百台共享电单车。本是利民便民的好项目,但因原告手续尚未齐全,在运营中,与本县出租车运营者发生利益冲突,致使原告的共享车辆被人集中堆放,原告便将县城三家出租车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三家出租车公司返还共享单车。经庭审调查,因原告证据不足,法院当庭宣判,判决驳回原告公司的诉讼请求。

判决后,该院主审法官了解到原告共享单车被人扣押的实际情况,为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由民二庭庭长联系交通部门、城管局及出租车司机代表进行协调,细致耐心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并结合本案案情以案释法,最后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一致同意原告公司取回共享单车。

该院民二庭干警一齐赶赴现场,当天下午帮助原告取回其投放在县城内的近三百台共享单车。民二庭干警的工作态度和做法,有效地保护了原告公司的合法权益,深深感动了该公司,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法官执法为民的鞭策。

来源:邵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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