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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委组织部组织学习贯彻《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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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文明网讯 4月1日,新宁县组织部召开学习贯彻《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会议,积极引导部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文明观念,发挥文明行为模范引领示范作用。

会上,在部分管负责同志的领学下,通过导学解读与自学全文等方式,全体部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了《条例》。《条例》共33条,明确规定了公共秩序文明、交通出行文明、公共卫生文明、校园文明、家庭文明、网络文明、养犬文明、行业文明服务共八大文明行为规范;明确规定了健康生活、互帮互助、见义勇为、自主互救、志愿服务共五大倡导性行为规范,以及处罚方法。《条例》于2021年4月1日正式实施。

通过学习,与会人员对在日常生活中的文明行为要求有了较为明晰的认识,进一步强化了文明意识。大家纷纷表示,作为基层组工干部,践行《条例》精神既是工作职责要求,亦是个人文明所需,要从个人做起、从细节做起,严格遵照《条例》规范日常行为,争做文明组工干部。

来源:邵阳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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