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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纪委监委进一步严肃津补贴发放纪律

为切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释放执纪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切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市落地生根,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在2018年5月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清理工作的基础上,经市委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严肃津贴补贴发放纪律制定如下规定:

一、禁止巧立名目或擅自发放津贴补贴

1.严禁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

2.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签到费、慰问费、交通费、学习奖、创建奖、活动补贴、目标考核奖、班子考核奖、安全生产奖、春节“开门红”等各种形式的补助、奖金。

3.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发放加班费。

4.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发放津贴补贴。

二、禁止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

5.严禁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范围、标准发放基本工资、规范性津贴补贴、特殊岗位津贴、地方奖励性补贴、改革性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等。

6.严禁违反公务员奖励的有关规定,以各种名义向干部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

7.严禁违反国家、省关于人事考试、评审鉴定、讲课授课、编辑组稿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借组织考试、评审、组稿的名义向干部职工普遍发放考务费、评审费、授课费、稿费补助。

8.严禁违反国家、省关于法定节假日值班、特殊岗位值班补助发放的有关规定,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值班补助。

9.严禁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违反党支部活动有关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10.严禁项目指挥部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施工现场津贴,严禁指挥部常驻人员在多个项目指挥部领取现场施工津贴,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从项目建设单位领取薪酬以及其他津贴补贴等任何报酬。

11.严禁在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中,违规在多个清算组领取津贴补贴,或者变相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

12.严禁违规将上级奖励给集体的奖金发放给个人。

三、禁止变相发放津贴补贴

13.严禁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

14.严禁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机关干部职工发放津贴补贴。

15.严禁违规收费、私设“小金库”用于发放补助。

16.严禁假借各种名义虚开发票用于发放补助。

17.严禁虚报、套取财政资金、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发放补贴。

18.其他违反规定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变相发放津贴补贴行为。

自本规定下发之日起,邵阳市各级各部门要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清理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回头看”清查活动,按照上述要求,对近三年来本地本单位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彻底深入清查,清查面必须达100%。

对清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必须立即纠正,对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必须及时、足额上交财政部门,并如实报告纪检监察机关。

清查完成,由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长)签订确认承诺书。

凡在一个月的“回头看”期,应付整改、拒不整改或者问题发生在2018年专项清理工作后并不如实整改和报告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凡在本规定下发后,无视规定依然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对相关责任人一律先免职后处理;一律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又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党中央纠治“四风”的坚定决心,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定期开展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坚决刹住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这股歪风;把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情况,作为廉洁机关单位、廉洁乡镇(街道)、廉洁村(社区)创建的重要内容,存在问题的一律不能评选。 

巡察机构要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为巡察重要内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打破惯性思维,厘清公私界限,把自己摆进去,带头遵守廉洁纪律,带头反对歪风邪气,坚决制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

来源:邵阳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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