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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电鱼”1.5斤被抓,这两兄弟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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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获现场。

红网时刻3月30日讯(通讯员 魏小青)3月29日,记者从邵东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获悉,3月18日21时许,邵东市公安局水井头派出所民警邵水河支流桐木江牛马司镇虎形山村夜巡时,发现此地段灯光闪烁。民警靠近观察后确定是两名男子正在背包式电鱼,遂将其抓获,并扣押作案工具和渔获物。

在接下来的讯问中,犯罪嫌疑人李某和李某某交代了案件详情。原来,李某和李某某系新邵县陈家坊镇江村同组堂兄弟,因在家呆得无聊,便相约去河里用背包式电鱼装置电鱼吃,结果刚“开工”就被公安机关抓获。虽然只有一个多小时,但已非法捕捞黄颡鱼、乌鳢(邵东本地又叫财鱼)、鲫鱼、餐条(邵东本地又叫白条)、黄鳝、泥鳅、麦穗等共计50余尾,重约1.5斤,连小鱼苗也没有放过。

目前,两名涉案人员对当晚在禁渔期、禁渔区电鱼,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两兄弟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邵东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使用背包式电鱼作业对鱼类资源等枯竭式的方法进行捕捞,作业时会导致所到之处鱼类灭绝,是一种捕鱼效率高、危害大的作业方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是明确禁止的捕鱼方法。同时根据《邵阳市邵水保护条例》第二十条等和《邵东市人民政府关于邵水流域邵东境内禁止捕捞的通告》(邵东政发〔2020〕3号)文件精神,其行为已构成在禁渔期、禁渔区电鱼非法捕捞行为。

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人民群众,电、炸、毒鱼都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来源:红网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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