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26日讯(通讯员 李卓孙静伍先安)3月21日10时15分,在邵阳市宝庆东路与建设路口,两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姚某云、乘客姚某娥2人,因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并涉嫌暴力袭警,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当天上午,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双清大队组织警力在宝庆东路与建设路口执法。电动车女驾驶人姚某云搭乘一名女乘客,因未戴安全头盔被查。被查后,执法民警告知她们已违反《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并解说未戴头盔的危害,需下车接受处理。驾驶人前往警车停放处接受处理时,原车女乘客突然骑车想逃离现场,被执法民警当场控制住后,大声喧闹,蛮横阻碍民警执法。民警多次警告她的行为已经涉嫌阻碍人民警察执法,但警告无效。
之后,执法民警依法口头传唤女驾驶人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传唤过程中,该驾驶人大声谎喊“警察打人了”,并利用头盔砸伤3名民警。为避免引发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在多次口头传唤无果的情况下,执法民警依法对二人采取强制措施,带至双清公安分局广场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涉嫌袭警的驾驶人姚某云予以刑事拘留,对阻碍执行职务的乘客姚某娥予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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