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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城管执法队员救助放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3月24日讯(通讯员 阳艳萍 王雄 邓卓 阳小龙)3月22日,隆回县城管局执法队员在花门街道铜江村拾获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在县林业局工作人员确定其“身份”后顺利放生。

当日上午,隆回县城管局邓卓、钟加升等5名执法队员在铜江村九组开展控建拆违巡逻时,在路边草丛中,偶然拾获一只长相酷似猴脸、长满绒毛的大鸟。在被发现时,该鸟全身被杂草包裹,无法动弹,身处险境。

为确认大鸟“身份”,5名执法队员将它带至县林业局邀请专业人员进行辨识。经县林业局专业人员辨认,该大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据专业人员介绍,猴面鹰又叫仓鸮,常栖息于开阔的原野、低山、丘陵以及农田、城镇和村庄附近森林中,喜欢躲藏在废墟、阁楼、树洞里,特别喜欢在农家的谷仓里栖息,所以得此名。

经县林业局专业人员反复检查,最终确认该猴面鹰没有受到明显伤害,可放归大自然。随即,县城管局执法人员邓卓、钟加升携同县林业局工作人员袁志湘,在桃花坪街道竹山塘社区附近山麓上放生了此猴面鹰。

来源:华声在线邵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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