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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答记者问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张晓琴 陈小娟)4月9日,邵阳县“扫黑办”在县公安局六楼会议室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县政法委、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代表出席发布会,红网、邵阳日报、法制周报、华声在线、邵阳县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记者受邀参加。

发布会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彦通报了邵阳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工作情况和主要战果,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先后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邵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朝洪就“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如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确保打击成效”进行了解答: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法律和政策的常态化学习,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和集中调度,制订《邵阳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步骤、打击重点、主要措施以及工作要求。成立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三个亲自”“两个深入”,组建专业办案团队办理“扫黑除恶”案件。

二是履行检察职能,提升办案质效。坚持依法办案,对涉黑涉恶犯罪坚持依法从严打击、绝不轻纵,同时坚持不人为拔高、不凑办案数量,严格执行涉黑涉恶案件“一案一评查”工作机制,加大提前介入力度。通过成为邵阳市第一个实行“捕诉合一”基层检察院试点单位,加快了案件审查的时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相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及时通报案件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案件管辖、法律适用、庭审安排等问题,形成“扫黑除恶”打击合力。

三是突出打击重点,坚持“破网打伞”。确立承办人“签字背书”制度,注重主动摸排发现“保护伞”线索,充分履行立案监督职责。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联动,完善线索核查、快速移送、双向反馈等机制,确保打击黑恶势力与打击“保护伞”协调推进。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检察门户网站等全面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公开案件信息,广泛宣传工作成果和示范效应。通过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横幅、布置展板、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手册、进村入校宣讲“扫黑除恶”法律政策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同时,集中报道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情况,形成震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

刘朝洪检察长表示,下一阶段,邵阳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重拳惩治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保障邵阳县经济社会有序发展。

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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