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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交通:4月起全面承担辖区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职责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16日讯(通讯员 吴军民 许立军 王希文)3月15日上午,笔者从邵阳市交通运输局召开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协作联席会议上获悉,从4月1日零时开始,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面接管高速路政执法工作,实现无缝对接。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协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各市州辖区内高速公路路政执法职责将全面下放至市州。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辖区高速公路路政执法主体,依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辖区高速公路路政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路政执法职责,监督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实施路产理赔、车辆救援、服务区(停车区)运营管理、路政日常工作和路政违法案件移送相关工作。

邵阳市辖区内高速公路里程共569公里,弯多坡险,临崖临水路段较多,尤其是高寒山区气候多变,路况复杂,为路政执法带来了挑战。为确保高速公路路政执法职责顺利承接到位,邵阳市交通运输局落实各项改革举措,目前已完成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和设施设备等各项工作的筹备,对执法力量进行岗前培训,为确保按期进驻辖区高速公路承担路政执法职能提供保证。

会上,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湖南邵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分别就本单位路政管理具体移交事项及筹备工作情况进行详细对接。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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