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1日讯(见习记者 昌小英 通讯员 罗伟洪 伍先安)3月1日,邵阳市交警支队召开贯彻实施《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通气会,解读《办法》,并就邵阳交警结合《办法》即将采取的具体行动做情况说明。
2020年12月7日,省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2020年12月21日,第302号省政府令决定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共6章32条,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引导文明出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上位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登记和通行,保障和监督以及法律责任等作出了具体规范。
记者从会议了解到,结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从3月1日开始,邵阳交警将以《办法》为指引,在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宣传警示教育、重拳整治电动自行车路面违法、强化电动自行车通行科技监管手段、完善机非隔离设施建设、引导鼓励电动自行车购买保险、加强重点行业管理6个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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