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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工亡索赔难 邵阳大祥法院执行获87.6万元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2月26日讯(通讯员 李熠杨)邵阳一民工在大祥区某建筑工地从事木工工作,因工死亡后未获任何工伤赔偿,历时四年,民工的母亲及儿子艰难索赔。大祥区法院执行局15日内执结,成功为祖孙二人获得87.6万元工伤赔偿款。

湖南省某建筑有限公司承建某工程项目,民工黄某明在该工地从事木工工作。2018年4月19日17时许,黄某明下班后驾驶摩托车回家,在北塔区云山路湘郡北门地段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于同年5月10日死亡。2018年11月22日,黄某明之子黄某言向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2019年2月14日,邵阳市人社局对其认定为工伤。建筑公司不服,向邵阳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维持该工伤认定决定。该公司仍拒绝赔偿,并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工伤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最终该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2020年初,黄某明的儿子黄某言、母亲廖某娥为索要赔偿款向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员会依法裁决该公司向二人支付死亡工伤赔偿,建筑公司坚持认为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无须支付任何补助金,并起诉至大祥区法院。最终,大祥区法院依法判决该公司赔偿黄某言、廖某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727920元、丧葬费29334元等款项共计876543.9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无奈之下,祖孙二人于2021年2月初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启动涉民生案件优先快速执行机制,执行法官徐韬第一时间与建筑公司取得联系,多次约谈被执行人,要求其主动向申请人赔付工伤待遇。同时,考虑到线上查控财产周期较长、申请人祖孙二人急需赔偿款等实际情况,执行法官果断与银行等机构进行现场对接,迅速采取线下查控措施,依法快速冻结该公司账户,成功扣划执行案款87万余元,并在第一时间对民工家属进行了发放。

该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历时15天,效率高、动作快,切实彰显了司法为民、执行为民的精神,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和人民权益。

来源:华声在线邵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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