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宁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县各单位:
目前气温骤降,空调和取暖负荷攀升,加上水电、风电发电能力下降,新宁县电力供应形势严峻。为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需求,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有序用电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20] 62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在全县开展有序节约用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县用电负荷超过10.5万千瓦时,启动有序用电措施。有序用电时段为每天10:30–12:00; 16: 30-20: 30.
二、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学校、医院、车站等关键公共设施用电。
三、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室内温度设置不得超过20℃,周末关闭办公室动力用电。
四、有序用电时段,除门店招牌照明外,所有建筑物外立面灯光照明、亮化工程、景观照明、商业广告大屏等用电设施一律关停,城区路灯关停一半。
五、所有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宾馆酒店、娱乐休闲场所室内温度设置不得超过20℃,每天10:30-12:00、17:00-19:00暂停空调和电热锅炉用电。
六、县供电公司要认真分析电力供需形势,提前发布有序用电信息,根据情况灵活调整有序用电范围,细化有序用电措施,做到定企业、定设备、定容量、定时间;对限电企业做好沟通解释。
七、用电企业要服从有序用电安排,统筹安排生产计划,错峰避峰生产,不得以生产、经济效益等原因拒绝执行有序用电。
八、各并网电站要严格服从调度,优化调节水库水位,在有序用电两个时段,根据要求顶峰发电增加出力。
九、县发改局、县科工信局要联合做好预案,加强节约用电、错峰用电和有序用电宣传,加大有序用电的监督和问题查处力度,确保供用电秩序稳定。
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来源:新宁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