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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美丽乡村无忧绽放——邵阳市基层人民法庭守护农村安宁纪实

邵阳日报记者 袁光宇 通讯员 周盖雄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近年来,邵阳市两级法院自觉融入美丽乡村建设发展大局,狠抓人民法庭工作,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和风险防范上下功夫,全力守护乡村宁静与祥和。

“服务美丽乡村建设,人民法庭必须有新举措、新担当、新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鼎新表示。

走村+驻村 矛盾纠纷不出村

在我市不少偏远乡村,人口密度不一、群众居住分散,给司法服务工作带来了不少困难。

如何把群众一个不落地纳入司法服务范畴?我市两级法院对基层人民法庭进行了全面调整和布局。

“腾城区,补乡村”。针对城区司法资源相对丰富、乡村司法资源相对贫乏的现状,我市法院系统加大了司法服务倾斜力度,撤销了大部分原来设置在城区的人民法庭,改为在乡村人口较为稠密地区增设一批人民法庭,增强人民法庭对乡村司法服务的辐射能力。

与此同时,基层人民法庭在各村的站、点设置也同步展开。市中级人民法院适时出台《全市人民法庭服务美丽乡村建设规定》,要求人民法庭根据辖区内自然村实际情况设置诉源治理工作站或群众纠纷调解点,并把巡回审判、送法下乡等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积极构建以基层人民法庭为中心,以诉源治理工作站、群众纠纷调解点为依托,以法官进村入户流动走访为补充,实现对乡村社区司法服务的全覆盖。

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新邵县人民法院各人民法庭在其辖区内设立了乡、村两级调解工作室,构建了覆盖乡村的严密调解网。

洞口县人民法院通过对人民法庭的调整和布局,加快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站建设,实现了人民法庭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社会各界贤达精英在化解矛盾纠纷之间的无缝对接。

新宁县人民法院在加强人民法庭定点布局的同时,着重打造“司法服务流动车”“扁担法庭”“马背上的法庭”等特色品牌,加大法官进村入户服务力度。

定点服务与流动服务有机结合,有力解决了司法服务在乡村够不着、不及时的问题。2020年以来,全市各基层人民法庭利用布局在各乡村的司法服务点,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360多件,开展巡回审判890多场次,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法言+俚语

开辟解纷新路径

在乡村,乡土文化和传统道德对群众的影响很大,用好“法言法语”和乡村俚语化解矛盾纠纷,往往事半功倍。

白某乙和白某甲为同胞兄弟,兄弟二人因宅基地发生纠纷。新邵县人民法院陈家坊人民法庭法官把双方及其亲属召集起来开展调解,向他们释法明理,但双方均觉得“理”明了,但“气”难消,拒绝和解。

“法律和道理都讲不通,乡村俚语或许有效。”法官灵机一动,想到了当地宗族文化对群众影响较深,于是组织兄弟俩来到白氏祠堂,在祖宗牌位面前,当着众多亲友的面给兄弟俩讲白氏亲仁友爱的族训,以及双方耳熟能详的“六尺巷”故事。“千里来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法官语重心长地说,“没有血缘关系的邻居尚且如此,何况本是同根生的同胞兄弟,为了这点小事兄不兄、弟不弟,百年之后有何颜面见地下先祖?又怎么为后辈树立榜样?”

想起父母在世时的谆谆教诲,想起兄弟俩过去的种种友爱,兄弟俩对自己现在的行为深感懊悔,热泪纵横,互相向对方道歉,主动做出让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家住邵东市市区的王某与刘某结婚30多年,经过艰苦创业,日子越来越好,但感情却出现了裂痕,闹到法庭,要求离婚。法官了解情况后,认为他们夫妻感情基础深厚,还有和好的可能,于是组织双方来到他们曾经永结同心的月老庙,向他们讲了月老的故事。“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法官真诚地说,“珍惜现在、拥抱所有,不要等到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想起当初的海誓山盟,想起几十年的相濡以沫,夫妻俩抱头痛哭,破镜重圆。

用法律明晰利害,用道德激发情感。我市两级法院指导基层人民法庭充分挖掘和运用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参与村规民约的制定、完善和整理,把符合法律规定的村规民约纳入调解规范,聘请德高望重的长者担任调解员,为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开辟了新的路径。近年来,全市人民法庭运用村规民约调解案件1210多起,聘请当地长者参与化解矛盾纠纷3670多件。

自治+法治

织密风险防范网

让矛盾少发生、甚至不发生,是守护美丽乡村的最好方式。

如何化解乡村建设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让群众到手的幸福不打折扣?我市两级法院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指导基层人民法庭在促进乡村自治和法治上下功夫,不断提升群众自我“避障”、自我解纷的能力。

家住隆回县横板桥镇的老廖夫妇年过七旬,小有家资,但儿女较多,如何防止日后儿女争夺财产、骨肉相残一直是老王夫妇的心病。在听取一堂法治课并向法官咨询后,老王夫妇召集家人签署了一份财产分配协议,并到公证机关进行了公证。财产分配清晰了,子女们更孝顺了,老王夫妇心中的阴霾一扫而空。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全市各基层人民法庭坚持送法下乡,通过采取法治讲座、法律咨询、以案说法、发送宣传资料等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引导教育群众学法、懂法、用法。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开展法治下乡活动370场次,接受群众咨询5300多人次,发送资料28000多份,帮助指导群众解决问题680多个。

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大力参与、推动辖区内乡村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对乡村干部开展法治培训,向乡村自治组织提出司法建议,有力促进了基层社会治理。近年来,全市基层人民法庭参与完善乡村制度620多项,提出司法建议185条,培训乡村干部以及调解员4100多人次。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矛盾纠纷发生率明显降低,群众幸福感更足了!”市人大代表欧阳克文深有感触地说。

来源:邵阳日报

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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