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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温情化解信访坚冰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16日讯(通讯员 王觉夫范继辉 罗曼)“感谢你们巡察组的真诚帮助,这件遗留二十多年的案子终于了结了,我也终于可以告慰父亲的在天之灵了。”近日,家住隆回县桃洪镇的戴某武紧紧握住隆回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王子市的手激动地说。

事情回到今年的10月1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刚进驻隆回县法院开展巡察,一份“谁为平民来洗冤”的信访举报材料就摆到了巡察组的办公桌上。经了解,上世纪九十年代,黄某、阳某、戴某(戴某武之父,已去世)与钱某在九十年代合伙办金矿,因钱某私自撤出部分股金造成利益受损一事,经隆回县人民法院、大祥区人民法院、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次审判,判决钱某支付黄某等三人股金8万余元,钱某认为撤回的股金是自己的财产,对法院的判决不服,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先后到隆回县人民法院、隆回县委政法委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邵阳市委政法委、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等多部门上访。

在收到钱某某信访件后,县委第三巡察组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开展化解信访矛盾工作。巡察组组织专门力量,由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梁利民牵头,多次会同隆回法院党委领导召开座谈会研究讨论处理方案,分别与黄某等人沟通,解释说明相关情况,并又从情、理、法三方面耐心劝解信访人钱某,要他端正态度,认真对待法院审判。同时,为了解详情、化解纠纷,梁利民同志还带队到城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接协调相关事项。经多次谈判协调,黄某等人与钱某达成一致意见,由钱某之女付给付给黄某等人本息共计10万元。

最终,在巡察组副组长梁利民的见证下,这起长达多少年的矛盾终于得到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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