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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党员父亲督促儿子主动履行赔偿款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黄荣科 李敏星)“王法官,我是中国共产党员,请你相信我,我一定督促我儿子将赔偿款履行到位。”被执行人唐某的父亲满口应承下新宁法院执行法官王艳玲的嘱托。

唐某仁与唐某系同组邻居,1998年,二人因宅基地发生纠纷,纠缠过程中唐某将唐某仁打伤,后唐某仁起诉至法院,经新宁法院判决,唐某赔偿唐某仁医疗费1570.85元。判决生效后,唐某却像人间蒸发一般,外出不归,一直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两家人也因此邻里成陌路。

直至今年10月,唐某仁发现唐某回家了,遂立即向新宁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王艳玲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时正好遇到唐某的父亲,王艳玲考虑该案虽然涉案金额小,但双方系邻居,矛盾已久,何不让唐某父亲出面去调和一下。于是跟唐某父亲说明来意,哪承想唐某父亲一口便应承下来,并说他是一名老党员,一定想办法督促儿子履行赔偿义务,也会努力借此消除两家的矛盾。

“我们以后再也不闹了,还是好邻居。”11月17日,唐某主动将赔偿款支付给了唐某仁,双方终于打开了心结,本案得到圆满解决。

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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